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獲悉,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guān)于重污染天氣期間實施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11月20日零時起成都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實施期間,四川天府新區(qū)、成都高新區(qū)、錦江區(qū)、青羊區(qū)、金牛區(qū)、武侯區(qū)、成華區(qū)、龍泉驛區(qū)、青白江區(qū)、新都區(qū)、溫江區(qū)、雙流區(qū)、郫都區(qū)的全域城市道路及進出城城市快速路,成都東部新區(qū)、新津區(qū)、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城市建成區(qū)、工業(yè)集中發(fā)展區(qū)、農(nóng)村新型社區(qū)以及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qū)域以內(nèi)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運輸車輛、預拌混凝土運輸車輛通行,新能源車輛及符合標準的特殊車輛除外。
工作日的6:00至22:00,禁止國Ⅲ(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特殊車輛除外)在四環(huán)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nèi)道路上行駛。
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四環(huán)路(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nèi)區(qū)域道路,實行汽車尾號限行,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汽車)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數(shù)字尾號限行。即:星期一限尾號“1”和“6”,星期二限尾號“2”和“7”;星期三限尾號“3”和“8”;星期四限尾號“4”和“9”;星期五限尾號“5”和“0”。(華西都市報記者 楊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