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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今年三大專項計劃招生方案出爐,符合條件的快來報名!
2021年04月21日 13:26 來源:四川在線 編輯:曹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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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線記者 鄧翔灃

  4月21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了四川2021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四川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和辦法,具體如下:

  【報考條件】

  (一)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原貧困地區(qū)學生。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和各省(區(qū)、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qū)域為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原國家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共68個,名單見附件1),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具有我省實施區(qū)域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二)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見附件3),實施區(qū)域為我省民族地區(qū)、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和革命老區(qū)、艱苦邊遠地區(qū)(共119個縣、市、區(qū),名單見附件2),其基本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有關高?稍诖嘶A上提出其他報考要求并在招生簡章中明確,確保優(yōu)惠政策惠及農村學生。

  (三)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我省實施區(qū)域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我省省屬重點高校,實施區(qū)域仍然為我省民族地區(qū)、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和革命老區(qū)、艱苦邊遠地區(qū)(同高校專項計劃),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四)由于我省部分實施區(qū)域縣的高中辦學條件極差,甚至有的縣沒有舉辦高中,另外還存在近年行政區(qū)劃調整后戶籍、學籍未作相應調整的實際,導致我省客觀存在個別考生跨縣到其他實施區(qū)域縣就讀的現(xiàn)象。結合我省實際并經教育部同意,我們制訂了以上報考條件,請相關高校給予理解和支持。

  【資格審核】

  (一)考生資格申報:我省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實施范圍縣的考生,如擬報考相應類別專項計劃,應在戶籍所在縣(市、區(qū))參加高考報名并按照《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享受錄取照顧考生及特殊類型招生考生的申報與公示辦法》(可在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查詢)規(guī)定的專項計劃申報辦法自行申報。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進行申報的,視為自愿放棄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申報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還須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并提交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申請。有關高校發(fā)布招生簡章后,4月25日前,各地組織考生完成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申請。

  (二)考生資格審核。相關縣(市、區(qū))要根據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充分利用高考報名系統(tǒng)、公安戶籍系統(tǒng)和中小學生學籍系統(tǒng),認真核查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中小學生學籍系統(tǒng)信息,確?忌鷳艏、學籍真實準確、內容一致,嚴防報考資格弄虛作假。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qū)域、學籍、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有關審核程序和辦法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廳、公安廳《關于做好我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考生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9號)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考生資格復核。我省將對專項計劃錄取的所有考生進行資格復核。本科提前批、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立即分市(州)下發(fā)當次專項計劃錄取考生名單,各地應及時嚴格按條件對專項計劃已錄取考生資格進行認真復核,并在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投檔前分批上報復核結果。

  【時間安排】

  5月14日16:00前,有關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審核合格考生名單。

  高校專項計劃考生報名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下載四川考生名單,并向市(州)招生考試機構下發(fā)本市(州)考生名單。有關縣(市、區(qū))按規(guī)定條件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核準考生相關信息后,將加注審核結果的考生名單(合格考生的審核狀態(tài)為“通過”,不合格考生的審核狀態(tài)為“不通過”)于5月14日前逐級報達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全省考生名單并上傳陽光高考平臺,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將審核合格考生名單上傳陽光高考平臺后,省教育考試院在陽光高考平臺下載并進行公示。

  【志愿填報和錄取辦法】

  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志愿設置、志愿填報辦法和錄取投檔辦法繼續(xù)執(zhí)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提高普通高校招收貧困地區(qū)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23號)有關規(guī)定。

  我省單獨設置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并作為入選資格考生符合高校錄取要求時進行提前投檔的依據。在公布高考成績后、我省規(guī)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報時間內,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我省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登錄我省高考志愿網上填報系統(tǒng),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入選資格考生選填一所高校專項計劃學校志愿,并填報學校確定的專業(yè)?忌谔顖蟾咝m椨媱潓I(yè)志愿時,應以擬報考院校招生網站公布的高校專項計劃分省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yè)為準。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的考生,均可同時填報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

  對高校專項計劃中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學校,省教育考試院在高校專項計劃學校所在本科批次錄取開始前,按照已公示入選資格考生填報的高校專項計劃志愿,根據入選資格考生高考成績總分、高校給予的優(yōu)惠分值和高校模擬投檔線向高校投檔,高考成績總分為包含附加分的投檔成績,附加分由高校確定是否認可。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中:“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專業(yè)、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等招生項目”的規(guī)定,對高校專項計劃中未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學校,考生高考成績不含附加分。高校模擬投檔線為學校在我省的最終模擬投檔線。高校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tǒng)”調整相應計劃后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辦法在本批次普通志愿投檔前擇優(yōu)錄取。高校專項計劃合格考生檔案在高水平藝術團投檔前投放,并在本科一批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鼓勵高校專項計劃直接安排分省計劃錄取;擬開展校考的高校,可積極采取視頻方式開展考核。采取安排分省計劃錄取的高校,要根據入選資格考生情況在我省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并進行標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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