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隨著三星堆遺址新一輪考古發(fā)掘結果的發(fā)布,三星堆“出圈”了。不久后,成都新都區(qū)蜀道酒類經營部看中了“商機”,委托成都市瑙米商標事務所突擊申請了16件“三星堆”商標。
一個酒類經營者,居然還在第4類“潤滑油”、第41類“教育、幼兒園”等類上申請注冊商標?因“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其委托的商標事務所被成都市市場監(jiān)管局處以4萬元罰款。
這是4月25日,2021年四川省知識產權保護與發(fā)展新聞發(fā)布會上發(fā)布的《2021年四川省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個。
三星堆的“出圈”,也帶來了商標搶注、商標侵權等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如何保護好三星堆商標注冊相關的專用權?普通經營者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如何把握界限,避免侵犯三星堆注冊商標專用權?省市場監(jiān)管局、省知識產權局局長陳凱作出了回答。
陳凱表示,針對“傍名牌”的惡意搶注行為,四川省知識產權局已請求并得到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支持,“我們依法保護知名文物單位特有的文字和相關文物特有的形象,聯(lián)合文化旅游部門共同強化了對三星堆知識產權的保護,嚴肅查處了惡意搶注和違法代理等行為,應該說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陳凱也透露,接下來,將會同市縣一起來加大協(xié)同保護的力度,指導四川省廣漢市三星堆博物館依法有序解決歷史遺留的三星堆商標注冊爭議問題,支持四川省廣漢市三星堆博物館加強商標品牌的創(chuàng)建,打造區(qū)域性公共品牌,助力文創(chuàng)產業(yè)的發(fā)展。同時,推動廣漢市相關主體依法開展文化類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的注冊保護。
針對普通經營者如何避免侵犯三星堆注冊商標專用權,陳凱也提出了三點建議。
首先,經營者在日常經營活動中要合理規(guī)范使用企業(yè)名稱和字號。同時,經營者未經授權不能擅自使用三星堆及其特有的文字名稱和形象,避免侵犯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造成不正當的競爭。而經營者如果獲得了授權,應按照授權許可來使用,不得擅自改變。
“如果日常經營活動中有商標侵權、惡意搶注或其他的相關問題,大家可以向當地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咨詢,我們會幫助維護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标悇P說。(封面新聞記者 吳冰清 實習生 劉宇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