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wǎng)

首頁 > shms > 中新網(wǎng)四川

瀘縣法院調解一起遺產(chǎn)繼承糾紛案
2024年12月13日 14:44 來源:中新網(wǎng)四川 編輯:曹惠君

  中新網(wǎng)四川新聞12月13日電 (尚靈謙)“多謝法官為我們的案件操心。自從弟弟去世后,我和哥哥互不往來,F(xiàn)在誤會已經(jīng)解開,雙方相處越來越融洽。”近日,劉霞(文中人物均為化名)特地趕往瀘縣法院提交撤訴申請并向法官致謝。

  劉霞所說的案件,源于父子之間的一起遺產(chǎn)繼承糾紛。

  劉強育有二子一女,分別為劉科、劉學和劉霞,劉強配偶多年前去世,現(xiàn)跟隨其女劉霞生活。劉強小兒子劉學于2022年8月7日去世后,其喪事由大兒子劉科操辦。劉科將劉學的微信賬戶余額66000元轉至其家人的微信賬戶。劉霞認為哥哥劉科損害了其父親劉強的法定繼承權,應當退還其私自轉移的遺產(chǎn),遂協(xié)助年事已高的劉強向瀘縣人民法院起訴。

  承辦法官在收到案件后,考慮到案件涉及家庭矛盾,若對矛盾根源不能實質化解,案件可能會經(jīng)歷一審、二審,甚至還會衍生其他訴訟。最重要的是,至親對簿公堂,不僅不利于糾紛的化解,反而會激化矛盾。

  為此,法官以家庭和睦及親情維系為突破口,對雙方進行“背對背”調解。在多次與劉科、劉霞的電話、微信溝通中,劉霞向法官透漏了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其實讓父親起訴,并非是想拿回弟弟微信里的錢,真實原因是父親在辦理弟弟的拆遷還房手續(xù)的過程中,需村委會出具關于弟弟的親屬證明,村委會了解到其家庭矛盾,一直不向父親出具,導致父親無法辦理拆遷還房手續(xù),我才讓父親到法院起訴哥哥!

  了解到案件的根源后,法官隨即組織雙方到庭調解,并當庭向村委會核實情況,村委會表示因其兄妹間矛盾尚未解決,擔心出具證明后出現(xiàn)更大爭議,因此現(xiàn)在無法出具。由于村委會開不了證明,劉霞便堅持要求劉科退還其保管的遺產(chǎn)。劉科表示,辦理劉學喪葬事宜花費了三萬余元,之前劉霞也答應補貼劉科兩萬元,卻遲遲沒有給,因此不同意退還這筆遺產(chǎn),一時之間調解陷入僵局。

  法官一方面從法律角度向劉科釋明遺產(chǎn)分配的法律規(guī)定,幫助劉科建立法律認知,另一方面也向劉霞進行情感溝通,消除其與劉科間的隔閡。經(jīng)過幾個小時的調解,雙方最終握手言和,劉科表示愿意配合劉霞到村上開具親屬證明,劉霞也表示開好證明后不再要求劉科退還遺產(chǎn)。

  不久,劉科便主動協(xié)助劉強到村上開具了親屬證明,以便劉強能順利辦理拆遷還房手續(xù),劉強最終向法院申請撤訴,父子、兄妹之間的親情也得以修復,至此冰釋前嫌。

  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的單元,家事糾紛的審理不僅關系每個家庭成員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和睦,更是關乎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和道德規(guī)范的維護。該案的成功化解,不僅減少了訴累,也告慰了離世的親人。(完)

中國新聞網(wǎng)·四川新聞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本網(wǎng)或中國新聞網(wǎng)·四川新聞"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新社,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四川新聞"。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② 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XXX(非本網(wǎng))"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③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wǎng)聯(lián)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 聯(lián)系方式:中國新聞網(wǎng)·四川新聞采編部 電話:+86-28-62938795